近日,时报连续报道了有关汽车质量的投诉纠纷,其中,买到“问题车”后,车主耗时、耗力、耗钱维权,但维权成本却无人补偿,这已成为众多车主关注的焦点。一名购买东风雪铁龙凯旋轿车的车主称,“问题车”可把他折腾得不轻。
车主称,他的新车行驶1100公里时,出现了第一次供油故障———整车抖动严重,动力严重丧失。在4S店检测后发现,发动机的一个汽缸不工作了,原因是一个喷油嘴不工作了。维修后,车行驶至1700公里时,同样的故障再次发生,经检测为同样的问题。由于配件暂缺,他的车等了一天才修好。然而,车行驶至1800公里时,同样的故障又发生了……此时,四缸发动机已换了三个喷油嘴。之后,他驾车到西安,又遇到同样的问题,好在西安当地救援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施救。无奈之下,车主投诉到工商部门,执法工作人员予以调解。
8日下午,记者了解到,这名凯旋车主遇到的问题已解决,但“问题车”频繁维修给他带来的损失却无人过问。
对此,汽车销售人员李先生称,由于目前我国实行的产品“三包”规定目录中没有汽车,很多汽车生产厂家都是自己制定汽车保修办法,而这些办法基本是站在有利于汽车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的角度上的,其中不乏“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遇到汽车质量问题,尤其是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时,厂商或经销商就会把自己制定的规定拿出来,以汽车没有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规定为由,对消费者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