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专门在洗车时偷车主钱财的工人,被滨江区法院认定盗窃犯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8岁的余友钱,有一手给汽车打蜡抛光的好手艺,在洗车店里,工作之余他与同乡工友马友文(化名)、罗双喜(化名)(均在逃)谋求生财之道。谈着谈着,他们瞄准了上门来的顾客――那些粗心的车主。
因为很多车主经常把钱放在车内前台或副驾驶室储物箱,通常是不上锁的。为防车主或洗车店老板发现,最好是两个人一起作案,一人偷钱、一人望风,得手后就迅速离开。
去年10月3日,余友钱窜至滨江区的一家洗车店,用同样的手法将车主黄先生放在车内储物箱内的2万元钱偷走后窜逃。黄先生报案后,余友钱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