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万元的名车只能当摆设
深圳市民张小姐于2007年8月花了33万多元买了一辆名车,“原本是想作为新婚纪念礼物,没想到一年半来,车中的异味一直都没能散去,而且越来越严重。”张小姐说,今年以来,她每次开车后都会出现头痛、胸闷的感觉。
检测结果让张小姐大吃一惊:“甲醛0.16、TVOC1.867、苯0.034”,其中甲醛、TVOC两项超标都在2倍以上,是所有检测车辆中超标最为严重的。
目前,消委会专家给张小姐的建议是,鉴于车内空气检测结果多项严重超标,最好暂停使用。“我不可能花30多万元买一辆车只是放在家中做摆设吧?”张小姐无奈地说。
支招:
如何把危害降到最低
昨日,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向广大车主“支招”,怎样把危害降到最低。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
首先,消费者在开车的过程中在外界空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开窗行驶,以保持空气流通;其次,在长时间停放后再次驾驶前建议开窗开空调通风10分钟左右再进行驾驶,并尽量将车停靠在阴凉的地方;第三,不要随意使用香水或除臭剂,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减少内饰的改装,以免带来新的污染源;第四,不要长时间待在静止且密闭的车内。
最后,消费者如果发现开车过程中有任何不适,例如长期呼吸道不舒服,开车容易有头晕胸闷甚至是出现掉头发的现象出现,就应该及时进行身体检查。
为了调查和了解深圳消费者使用的私家小汽车空气质量的真实情况,深圳市消委会联合龙岗区消委会于2008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污染物)比较试验。
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这份备受市民关注的比较试验结果:如果以GB50325-2001《民用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中规定的限量值为参照,全部检测项目合格的车辆仅占调查车辆的16.7%,大部分被检测车辆甲醛、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均存在超标现象,严重的居然超标3~4倍!
试验样品涵盖汽车主要品牌
深圳市消委会的负责人昨日向媒体介绍,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全部来自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60辆汽车,涵盖国内外主要汽车品牌。
本次试验样品车辆的选择也有一定的标准,即均是购买使用时间在3个月以内、行驶里程在12000公里以内,或者使用超过3个月但仍然有较重的异味的私家车。并且,车辆使用者无车内吸烟习惯,没有装载其他会增加或减少车辆异味的物品。
试验项目为甲醛、苯、TVOC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国内尚无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标准,所以本次比较试验参照的标准是GB50325-2001《民用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检测出实测值;比较试验的项目为: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