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州市市运管部门查获市区一无证修车厂。令人奇怪的是,举报人竟是该厂老板。这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
市运管处稽查一大队近日接到举报称,市区某汽车修理厂为无证经营,希望及时查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这是一家颇具知名度的汽车修理厂,已经营10多年,还是多个品牌汽车的特约维修站。
执法人员问举报人,是不是投诉错了?不料对方竟称自己是该厂老板,就是他本人举报了自己的修理厂。事有蹊跷,举报人胡某来到执法单位,说明了来龙去脉。
原来,10多年前胡某租用村里的土地办起了汽车修理厂。2006年初,他将修理厂承包给何某经营,承包协议书上明确承包人必须服从领导、监督,承包期满如要继续承包,须再签协议等。不料何某经营到今年1月时,烤漆房发生了大火,幸得消防部门及时扑救,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烧坏了正在修理的数辆汽车和厂房工具等。由于车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今年9月承包期到期后,胡某要求解除何某的承包合同,但何某不允。无奈之下,胡某只得向有关部门申请行业报停,并向电业部门申请停电。但承包方又自拉电源修车,胡某只得向运管部门投诉。
昨天,运管部门出动多名执法人员,前往此汽车修理厂,发现承包方还在继续营业修车,由于胡某已报停,何某属无证经营。执法人员当即查扣了修理工具,并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何某将被处以2万至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