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期的“特别策划”中,本报针对学车、买车、修车三个行业中的“猫腻”向读者朋友们进行了揭秘。其实不管是哪个环节,消费者在其中一直都是“弱势群体”,只有将自己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才有可能幸免受到损失。
本期,主要向读者展示消费者在租车和卖车时可能涉及的陷阱和圈套,希望能给消费者们一些提示。
租车篇>>>
找个租车公司去租车可以省下很多时间,可是在租车的时候,一些租车公司正用各种方法来欺骗租车者……
无中生有夸大事实
张先生上个月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QQ,刚开了十几公里便“开锅”了。从没修过车的张先生立即与租赁公司联系,租赁公司告诉他,“打开引擎盖,向水箱里加水……”在接下来的20几天里,张先生几乎天天都要给QQ加水。
等到换车时,租赁公司却告诉他:“汽缸坏了,你得负责修。”然而,修车这笔费用却高达上千元。张先生认为,是租车公司让我向车内加水,所以并没有将租车送修,而是来到奇瑞经销商处进行鉴定。经鉴定,最后的结果是保险丝烧了,而导致被烧的原因是——保险丝非原厂货。
揭秘:一旦所租车辆发生故障,租赁公司很可能利用车主对汽车不太了解而以夸大事实等方式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007支招对类似情况,消费者不妨找第三方对租车进行分析或检查。同时在租赁车辆一旦出现故障时,要及时联系租赁公司,以免事后被租赁公司反咬一口。
以“低价租车”为幌子
当前不少刚拿驾照的新手都会选择租辆车来练练手。记者的一位朋友燕子为了练手从某“低价租车”的公司租了一辆捷达车。根据当时市场行情,捷达的日租价应在每天180元,而燕子仅花了120就租到手了。由于价格偏低,燕子没仔细看合同就签上名。可不想,租车后没多久就撞伤了人。
事后燕子想起这次意外造成的损失应在保险的理赔范围之内。但租赁公司称,燕子所租的车价格偏低,并未投保三者险等附加险种,只投保了交强险。所以,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只能由燕子自行承担。
揭秘:在签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看好合同的具体内容,因为很可能一不小心就掉进陷阱。另外,租赁公司的很多车辆都来自二手市场。而这些车往往车况较差,甚至连保险都没有上。消费者在租车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待租车辆的各项手续。
007支招消费者在租车时要货比三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价位、险种齐全的车辆,不要一味挑低价车。
借口划痕不断纠缠
刘小姐租了辆小车,当时验车时发现车身有些小划痕,不过不耽误开车也就没在意。待到还车事,租赁公司却称车有剐伤,按合同约定不能退还押金。刘小姐明明知道这车上的剐伤是之前就有的,可是因为没有证据,也只能“任人宰割”。
揭秘:租车时,因为缺少相应的赔偿标准,车主在换车时常会由于一些划痕遭到租赁公司纠缠。而车主在选车时却对这些划痕忽略掉了,这恰恰顺了租赁公司的意,到还车时也只能成了“待宰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