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浙江省地方标准《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DB33/T—2007)已于2007年2月23日起实施。海宁市运管所根据省运管局制定的《浙江省〈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达标评审细则》,结合海宁实际,在前期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开始在一、二类维修企业进行中贯彻实施。
为了更好地组织实施地方标准《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该市运管所成立了贯彻实施地方标准《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市宣传实施地方标准《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工作,并要求各一、二类维修企业也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实施地方标准《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规范》工作。实施工作开始以来,该市各一、二类维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参与达标评审活动。